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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楼下渗水,楼上要出钱维修!

成都防水补漏|成都专业补漏公司|成都房屋补漏公司|外墙防水补漏|成都窗户漏水补漏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31 15:33  浏览:1523

来源:成都防水网

  8楼屋顶渗水,9楼业主要出钱维修,近日,法院宣判了一个渗水案例。法律专业人士介绍,如果楼下渗水是由于楼上造成的,楼上业主将有义务为楼下业主进行维修。 

  位于桥头镇某小区8楼的业主刘先生在2002年5月底发现屋顶渗水,经查明,渗水部位上方是9楼业主的卫生间,由于楼上渗漏流水量较大,已导致屋顶墙皮大面积渗湿及房屋墙壁发霉,渗漏下来的水还造成刘先生家中衣柜和门严重损坏。刘先生无法忍受屋内潮湿的生活环境,在物业管理处同意下,于2012年10月请工人进行维修,并让9楼业主李先生负责维修费用,同时要求李先生加固维修其卫生间的排水管,但是均没得到回应。最后,刘先生只好将李先生告上法庭。

  判决:楼上业主有修复义务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被告李先生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防止其居住的楼上房屋渗水到楼下住房。虽然物业公司不具备对渗水原因进行鉴定的资质,但物业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原告提供的现场照片,及被告答辩意见,可以证实原告的卫生间天花板及墙面确实存在渗水问题,被告作为房屋业主负有修复义务。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李先生支付原告刘先生经济损失4700元,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律师提醒:收集证据可请物业公司出具证明

  广东润广律师事务所黎娇燕律师介绍,一般情况下,请求法院判令相邻关系人承担相邻关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系基于侵权请求主张相邻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主张相邻民事责任的相邻权利人负担举证责任。

  黎娇燕告诉记者,在执业过程中,也曾遇到有当事人咨询想告自己的邻居,却不能提供邻居的身份证信息,物业公司或居委会也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故因无明确的被告而无法起诉。这种情况下,业主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补充材料通知,自己拿到法院的通知可向房管部门等登记部门要求出具相邻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这样案件就可以顺利立案了。

  此外,有业内人士提醒,为了避免出现更大问题,出现问题时,邻里之间最好能够尽早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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